首页--诚信聚焦

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8-10-22 15:06:31.0 出处:

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加快推进焦作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特制定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

 

 

2018525

 

 

 

 

 

 

 

 

 

 

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599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554文件精神,为加快焦作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信用资源,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培育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重大意义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政府行政管理模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培育市场信用需求、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和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迫切要求。

培育引进专业信用服务机构,是我市实现各类市场主体的政府监管信息、行信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市场反馈信息互联共享的重要举措。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产品的应用,发挥信用产品在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政、市场、行业、社会、跨部门和跨区域的综合性联合信用约束惩戒机制,真正落实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责任人的联动惩戒和制约措施,提升社会诚信意识、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建设“诚信焦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推进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主要任务

)实施信用记录核查

1、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在日常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国有产权转让、土地出让、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资金扶持、信贷安排等事务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中的信用记录,同时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将其信用情况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2、鼓励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根据相关法规和风险控制需求,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中的信用记录,使用由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将其信用情况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3、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每年6月30日前依法履行上一年度信息年报公示,同时鼓励在第三方征信机构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在大宗交易、经济合同、合资合作等商业活动或其他活动中,根据自身防范信用风险的需求,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要求合作方提供由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有关单位要依法为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查询提供便利。

(二)应用第三方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在以下行政管理事项中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将其信用情况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激励诚信,惩戒失信,倡导社会诚信守法风尚,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建设工程招投标。在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使用信用报告制度,择优投标群体,规范工程行为,强化诚信意识,提升工程质量。

2、政府集中采购。将采购供应商的信用报告作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重要审查依据。对于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优先考虑;信用报告中有失信信息记录、且未整改合格的企业,在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1年内,限制参与政府集中采购。

3、采用招投标方式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对参与的投标企业,应要求其提供信用报告,作为考量其开发能力和声誉良莠的参考依据之一。

4、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使用信用报告。行业监管部门应将食品药品经营者信用报告作为监管必备考量因素。

5、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过程中,应将受让人的信用报告作为受让人资格审查依据之一,对于未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档案中有失信信息记录,不列入受让人候选名单。

6、财政预算和扶持性资金补助。在审核各项资金扶持的申报主体资格时,应要求申报人提交信用报告作为审核依据之一,对信用分值等级较高的,优先给予资金扶持;信用报告中有失信信息记录,且未整改合格的企业,不纳入资金扶持范围(社会福利扶贫资金除外)。

7、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落实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节能减排、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优先支持信用分值和等级较高的企业发展。

8、金融监督管理。在金融监督管理和信贷工作中要求由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三、对信用不良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

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工程建设、教育科研、电子商务、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率先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相关市场主体的第三方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强化信用约束,对守信者,应探索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信用不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者根据情节对所办事务和合作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管理机制。

四、加强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机制保障

)落实主体责任

市有关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信用记录核查和信用报告应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查询信用记录和应用信用报告的主体责任单位,自2018年61日起,严格推行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使用,市发改金融办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二)强化征信服务机构监督

征信服务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对外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提供符合社会各种需求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人民银行焦作支行要依法加强对征信服务机构的监管,促进征信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确保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客观、公正和真实。

(三)加强信用信息资源要素保障

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要支持和推进市场主体可公开信息的公示、互联和共享,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时,应依法做好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未经信用信息主体同意,不得将其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及相关内容提供给其他部门、机构或个人。违法公布、使用信用信息,侵犯市场主体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分享到:

您还没有登录,请 登录后再评论!  注册认证

评论

文字最少20字,最多4000字。

*验 证 码: 点击刷新 看不清?换一张!
 

   
>>更多

概况

焦作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巍巍太行,南临滔滔黄河,面积4071平方公里,人口373万,辖4个市辖区: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1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县级市:沁阳市、孟州市;4个县:温县、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历史文化厚重焦作古称山阳、怀州,是华夏民族早期活动的中心区域之一,是司马懿、韩愈、李商隐、许衡、朱载堉等历史...>>更多